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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议案一、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4:30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387 号 41 幢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Pengfei Zhang 先生会议议程: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三、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四、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五、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六、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七、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八、 统计并宣读现场表决结果。九、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十、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 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务 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 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过五分钟。 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一、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目前经济形势和内外部环境较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公布时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并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的不确定性及疫情持续时间的不确定性,结合今年以来公司的业绩表现和市场情况,预计未来极可能无法达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设定的各项业绩考核指标,继续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综上,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因终止本激励计划 4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72 万股,注销因离职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1 万股,合计注销 53 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 213 万股;回购注销因终止本激励计划 3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1.5 万股,因离职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 万股,合计回购注销 3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5.5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 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作为外部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2021 年度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项服务已完成。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 2021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 2021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为公司规范运营提供了专业的支持。 鉴于立信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对公司业务流程等比较了解,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求,为保障 2022 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现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付费标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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